Case Summary
韩国籍二战强征劳工受害者郑某于1940年至1942年被日本制铁强征至日本岩手县制铁所从事强制劳动。郑某遗属2019年4月对日本制铁提起损害赔偿诉讼。2021年9月一审法院以损害赔偿请求权已过时效为由判决原告败诉;2024年8月二审法院援引韩国大法院判例,认为案件未超诉讼时效,推翻一审判决,判令日本制铁赔偿1亿韩元。日本制铁不服提起上诉,2025年12月11日韩国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二审判决,原告终审胜诉。日本政府及日本制铁长期以《韩日请求权协定》“已解决”索赔问题为由拒绝赔偿。
Status or Result
韩国大法院驳回日本制铁上诉,维持二审判决,判令日本制铁向原告赔偿1亿韩元(约合人民币48万元),终审判决确定。
Key Disputes
1965年《韩日请求权协定》是否消灭了韩国受害劳工个人对日本企业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强征劳工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消灭时效是否已过。
Social Impact
该判决是韩国大法院首次在终审中确定日本企业须对强征劳工受害者支付赔偿,进一步加剧了日韩之间因历史问题引发的法律与外交摩擦。日本政府批评该判决“违反国际法”,而韩国社会则视之为对历史正义的伸张。
Adapted Novels (1)
Feedback & Corrections


No comments yet. Be the first to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