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 Summary
本案涉及韩国籍二战强征劳工受害者郑某的遗属,于2019年4月对日本制铁公司提起索赔诉讼。该劳工于1940年至1942年间被强征至日本岩手县釜石市的日本制铁工厂,在恶劣条件下从事危险劳动,行动自由受到严重限制。一审法院2021年9月以损害赔偿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判决原告败诉。二审法院于2024年8月援引韩国大法院2018年全院庭审判决,认定《韩日请求权协定》不妨碍个人行使索赔权,推翻一审判决,判令日铁赔偿1亿韩元。日本制铁提起上诉,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于2025年12月11日驳回上诉,维持二审判决,赔偿金额为1亿韩元(约合48万元人民币)。


Status or Result
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于2025年12月11日驳回日本制铁的上诉,维持二审判决,确定日本制铁须向原告赔偿1亿韩元(约合48万元人民币)。判决依据为韩国大法院2018年全院庭审的判例,明确《韩日请求权协定》不妨碍二战强征劳工行使个人索赔权。与此同时,韩国最高法院于2025年12月24日另案驳回了西松建设的上诉,裁定该公司赔偿约7300万韩元。


Key Disputes
争议焦点集中于两个层面:其一,韩国籍二战强征劳工及其遗属对日本企业的个人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其二,1965年《韩日请求权协定》是否排除了个人直接向日本企业索赔的权利。日本制铁主张诉讼时效已过且该问题已在协定中解决,而原告方主张个人索赔权不受协定限制。


Social Impact
本案是韩国大法院2018年首次认定日本企业承担赔偿责任后,在此后提起的诉讼中作出的首个终审判决。判决使日韩历史遗留问题的法律博弈再度升温,日本政府表示无法接受判决立场。韩国目前仍有约50起同类诉讼待审。韩国政府表示将延续由韩国财团代为支付赔偿的解决方案。本案也对国际法上国家主权豁免、个人索赔权与国家间协定关系的讨论产生了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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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Jun 19, 2026, 0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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