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 Summary
本案系日本居民以关西电力株式会社高滨核电站1至4号机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由,请求法院禁止其运营的临时处分申请遭到驳回后提起的即时抗告事件。债权人(居民方)主张该核电站运营将对其生命、身体等人格权造成具体危险。案件历经福井地方裁判所、大津地方裁判所等审理。2025年,名古屋高等裁判所金泽支部驳回了居民方的抗告。同年12月25日,大津地方裁判所亦驳回了居民要求关西电力三座核电站停运的诉讼请求。


Status or Result
名古屋高等裁判所金泽支部于2025年11月28日驳回居民方抗告;大津地方裁判所于2025年12月25日判决驳回居民方全部诉讼请求。法院认定新规制标准及原子力规制委员会的审查判断无不合理之处,无法认定核电站安全性存在缺陷。


Key Disputes
本案争议焦点集中于:高滨核电站是否符合原子力规制委员会制定的新规制标准;核电站针对地震、海啸及设备老化的安全对策是否存在缺陷;居民避难计划是否具备实效性;以及居民是否因核电站运营面临人格权受侵害的具体危险。


Social Impact
本案判决引发了广泛社会关注。原告方律师表示遗憾,认为法院未能充分考量居民提出的具体停运理由;支持者在宣判后举行抗议活动。与此同时,关西电力对判决表示欢迎。本案反映了日本在福岛核事故后,围绕核电站重启的安全标准与居民权益保护之间持续存在的深层社会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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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Jun 19, 2026, 0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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