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 Summary
张子强(绰号“大富豪”),广西玉林人,4岁随父移居香港,小学未毕业即混迹黑社会。1991年,张子强团伙抢劫香港启德机场装甲运钞车1.6亿港元,后因证据不足被港英当局无罪释放。1996年5月,张子强与叶继欢集团合谋绑架李嘉诚长子李泽钜,勒索赎金10.38亿港元。1997年9月,又绑架香港富豪郭炳湘,勒索6亿港元。此外,团伙还持枪抢劫香港多家珠宝金行,并在深圳劫持天津市物资综合贸易中心驻深办事处经理李晨曦,途中将其杀害。1998年1月,张子强因从内地非法购买818公斤烈性炸药被广东警方抓获。


Status or Result
1998年11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子强、陈智浩、马尚忠、梁辉、钱汉寿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子强等29名被告不服上诉。1998年12月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对5名主犯的死刑判决,依法核准死刑,宣判后5犯被立即执行枪决。其余3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至一年有期徒刑不等。


Key Disputes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刑事管辖权问题。张子强是香港居民,犯罪行为跨越香港与内地,引发了两地司法管辖权的激烈争议。辩方主张应由香港法院审理,而内地司法机关认为张子强部分犯罪活动在内地发生,依据属地管辖原则有权审判。此外,张子强1991年在香港被判18年监禁后成功上诉获无罪释放,也引发了对香港司法制度的争议。


Social Impact
本案被媒体称为“亚洲第一大案”“世纪大案”,是香港回归后内地司法机关在“一国两制”框架下查办的首起涉及两地不同司法系统的特大跨境刑事案件。案件共有36名被告人、61名辩护律师,创下广东历史之最。此案沉重打击了跨境犯罪活动,对两地犯罪分子产生极大震慑;同时,案件的审理也检验了“一国两制”下内地与香港的司法协作,成为处理涉及两地刑事案件的重要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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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Jun 20, 2026, 0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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