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景文被带走后的第四天,南华市人民法院门口排起了长队。
不是排队买菜,也不是排队领票,是排队领旁听证。特赦人员系列命案的预审要在今天上午九点开庭,南华市法院一共放出了六十张旁听证,来排队的人从法院门口沿着石板路一直排到了街口的电线杆下面。这些人里有报社记者,有市府机关干部,有拖着菜篮子的退休职工,还有一些穿中山装、胸前别着国庆纪念章的特赦人员——他们来旁听不是因为关心沈玉麟案的真相,而是因为开庭公告上写的被告名字让他们坐不住了。
开庭公告是三天前贴出来的,白纸黑字,贴在法院门口的宣传栏里。上面写的是——“被告人沈若棠,女,二十五岁,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定于十一月十五日上午九时在南华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公告旁边还贴着一张省高院签发的预审通知,通知里提了一句话:“本案审理过程中,或涉及一九五零年沈玉麟案相关事实。旁听人员需遵守法庭秩序,不得喧哗。”
这句话在三天之内传遍了南华市的大街小巷。沈玉麟这个名字,对于大多数市民来说是陌生的,但“一九五零年惩戒营旧案”这几个字,足够让很多人从椅子上弹起来。那些特赦人员尤其紧张——他们在公告前站了很久,用手指一个一个地数着那些名字,确认自己没有出现在公告上,然后长长地吐一口气。
陆鸣到法院的时候是早上七点半。他从侧门进去的,没有走正门——正门口围了太多人。萧振国在走廊里等他,手里拎着一个公文包,里面装着专案组的全部材料。他脸上的表情比开庭之前任何一个时刻都要平静,但那种平静不是放松,是暴风雨来临之前海面上那种不祥的、沉甸甸的平静。
“高仲平的补充供词,省纪委昨天夜里正式确认了。”萧振国把一份文件从公文包里抽出来递给陆鸣,“供出了五个人,全都已经在省纪委的初步谈话中承认了参与伪造供词的事实。其中一个人——省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在谈话中主动交代了郭景文当年销毁原始审讯记录的地点和时间。”
“郭景文现在在哪里?”
“省纪委留置审查室。他进去之后说的第一句话是——‘我会配合,但我不认罪。我做的事都是职务行为。’职务行为。这个词他在省纪委的谈话室里用了不下十次。每说一次,谈话笔录就多一页。两天下来,他的谈话笔录已经堆了半尺厚。全是‘职务行为’。”
走廊里响起了法警的脚步声,几个穿蓝灰色制服的年轻人从楼梯口经过,朝审判庭的方向走去。陆鸣透过走廊的窗户看到审判庭的门缓缓打开,旁听席上已经坐了一半的人。
他走到窗前往外看,法院正门口排队的人群开始检票入庭,一个穿法院制服的工作人员在门口逐一核对旁听证和身份证明。在人群边缘,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何顺昌。他没有排队,坐在法院门口的石狮子旁边,手里握着那串从不离身的佛珠,嘴里念念有词。他没有旁听证——他的旁听证在沈若棠那里,那是沈若棠通过律师转交给他的唯一一件东西。
陆鸣走进审判庭的时候,旁听席已经快坐满了。他坐在第三排靠走道的位置,是老周帮他留的座。老周坐在他旁边,膝盖上摊着一份《南华日报》,头版标题是“最高检立案审查建国初期冤案,沈玉麟案成首例重启调查案件”。报纸是今天早上刚出的,油墨味还没散尽。
“省报也报了。”老周把报纸翻到头版给他看,“标题比我们这边的更猛——‘十一年冤案浮出水面,五十一名签名者半数仍在职’。郭景文在留置室里看到这篇报道的时候,据说摔了一个茶杯。”
上午九点整,法槌敲了三下。审判长是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头发花白,戴一副黑框眼镜,声音低沉但清晰。他先宣读了预审的开庭词,然后宣布传唤被告人沈若棠。
侧门开了。两个女法警陪着沈若棠走进审判庭。
陆鸣的目光在那一瞬间被锁住了。沈若棠已经有一个星期没有出现在他眼前。她换了一身衣服——不再是那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她穿着一件灰色棉袄,袖口和领口都整整齐齐,黑色的长裤熨出了笔挺的裤线,布鞋是新的,鞋底还没有沾上多少灰尘。她的头发剪短了一些,不再盘成髻,而是用一根黑色的发夹别在耳后。只有鬓边那朵白绢花没有任何改变,还是那朵,安静地别在灰色棉袄的领口上,白得触目惊心。
她走进被告席的时候,抬起头环顾了一圈旁听席。她的目光在何顺昌身上停了一秒,在老周身上停了一秒,最后落在陆鸣身上。停了两秒。然后她收回目光,面向审判长,站得笔直。
“被告人沈若棠,起诉书指控你在今年九月至十月间,先后杀害了孙明辅、郑廷克、孟怀安、周培公四名特赦人员。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无异议?”
“没有异议。”她的声音很轻,但整个审判庭都能听见。
“你是出于什么动机作案?”
“他们杀了我父亲。”沈若棠说,“我杀他们,是让他们偿还血债。”
法庭里响起一阵低低的骚动。旁听席上有人倒吸凉气,有人交头接耳,有人从座位上站起来想看得更清楚,被法警用手势压了回去。审判长敲了一下法槌,让法庭恢复安静。
“你说他们杀了你父亲,有证据吗?”
沈若棠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她转过头,看向坐在公诉席旁边的萧振国。萧振国站起来,从公文包里拿出那份已经封存在专案组档案里整整一周的定案报告原件,举在手里。
“这份定案报告原件。”萧振国说,声音不高但清清楚楚,“一九五零年七月由原惩戒营特别案件审查委员会出具,末尾签名栏有五十一名参与者的签名和批准执行的公章。报告中指控的罪名是‘涉嫌资敌’,但供词部分经南华市公安局专案组查证系伪造。孙明辅、郑廷克、孟怀安、周培公四人均在报告上签了字。其中郑廷克直接参与了刑讯逼供,孟怀安在沈玉麟死后篡改了死因报告,周培公在内部通报中掩盖了刑讯事实,孙明辅以政工处副处长身份向惩戒营各部门传达了‘不得外传’的命令。”
他把定案报告翻到签名栏那一页,高高举起来。旁听席上一片死寂。那些穿着中山装、别着国庆纪念章的特赦人员一动不动地坐在座位上,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他们的手指都在微微发抖。
审判长接过定案报告原件,翻开,逐页看过。他看完之后,把报告交给旁边的书记员入档,然后抬起头看着沈若棠。
“被告人,你的辩护律师主张,你的犯罪动机与本案被害人参与制造冤案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你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吗?”
沈若棠沉默了几秒钟。然后她从衣襟内侧的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一张叠得整整齐齐的毛边纸,边缘已经发毛了,叠痕处有一道细小的裂缝。她把纸展开,举在手里。
“这是我父亲临死前写给我的遗书。他在被审讯的前一夜写的。遗书上列了五十一个人的名字、职衔和罪责。孙明辅、郑廷克、孟怀安、周培公,都在上面。但他还在名单前面写了八个字——‘吾女不可复仇,不可记恨,当好好活着。’”
她把遗书翻过来给法庭看。毛边纸很薄,透过纸背能看到父亲用炭笔写的字迹在背面洇出的墨痕。遗书的每一个字都工工整整,像是刻在纸上的。
“我没有听他的话。我用了十一年,找到了名单上的每一个人。我杀了其中六个。今天站在这里,我不是来请求原谅的——我不配原谅。也不是来请求宽恕的——法律不应该宽恕我。我只是来告诉你们一件事——我父亲临死前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好好活着’。可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十根手指全断了。”
她的声音依然很轻,但整个法庭在那一刹那安静得只剩下日光灯嗡嗡的响声。那个坐在第三排靠走道位置的年轻警探,在所有人沉默的时候把脸埋进手掌里。
审判长沉默了很久。他摘下黑框眼镜,用衣袖擦了擦镜片,重新戴上。
“辩护律师可以发表辩护意见。”
辩护律师站起来。他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穿着一件洗得有些褪色的深蓝色中山装,戴一副黑框眼镜,说话慢条斯理但条理清晰。他是萧振国从省城请来的刑辩律师——不是南华本地人,和省政法委没有任何瓜葛。
“辩护方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辩护方认为,本案的量刑情节应当充分考虑到被告人作案的因果关系和特殊背景。”律师把事先准备好的辩护词翻到第二页,“其一,被告人沈若棠作案时年仅二十五岁,其犯罪动机系为父复仇,而非谋财害命或滥杀无辜。其二,四名被害人在一九五零年沈玉麟冤案中均有直接参与——孙明辅签字同意定罪,郑廷克直接实施刑讯逼供致沈玉麟十指俱断,孟怀安篡改死因报告,周培公发布假通报掩盖刑讯真相。这些人虽然获得了特赦令的赦免,但他们从未对沈玉麟家属做出任何形式的道歉或补偿。被害人的先行过错,构成了被告人的直接诱因。其三,被告人在归案前主动交出了定案报告原件、会议纪要副本等关键证据,这些证据是揭露沈玉麟案、推动郭景文、高仲平等腐败分子被查处的重要物证。如无被告人的配合,这些隐藏了十一年的罪行至今仍被锁在铁皮柜里。”
他顿了一下,翻到辩护词的最后一页。
“辩护方不请求法庭免除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辩护方只请求法庭在量刑时,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被告人的双手沾了血,但这双手也推开了被焊死了十一年的铁柜门。门里面是一桩可能永远不会被翻案的冤案。门外面是一个在殡仪馆门口站了十一年的孤儿。”
辩护律师坐下了。审判庭里安静了几秒钟,然后旁听席上响起了掌声——不是所有人,是一小撮坐在角落里的人。法警立刻制止了掌声,但那几声孤零零的掌声已经在审判庭的穹顶下回荡了很久才散尽。
审判长敲了一下法槌。
“公诉人发表意见。”
公诉人站起来,是个年轻的女检察官。她的声音很正式,按照起诉书逐条陈述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然后话锋一转。
“公诉方认为,本案的社会危害性不可忽视。但公诉方也注意到,辩护方提出的因果关联和被告人的配合态度确有事实依据。公诉方建议法庭在量刑时综合考虑以上情节,依法做出裁决。公诉方同时向法庭提出一项补充建议——鉴于本案审理过程中暴露出的沈玉麟冤案线索,建议有关部门对沈玉麟案启动正式平反程序。”
平反程序。这三个字从公诉人嘴里说出来的时候,旁听席上那些穿中山装的特赦人员集体僵住了。他们原以为旁听一场杀人案的预审,最多听到一些关于“因果关联”的辩护——没想到听到的是“平反”。平反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沈玉麟无罪。意味着那五十一个签名者不仅在道德上有罪,在法律上也错了。意味着那份定案报告上的每一个名字,都将被从特赦令的遮羞布下面挖出来,一个一个地放在阳光下晾晒。
他们交头接耳的声音被法槌敲散了。
审判长宣布休庭。预审在二十分钟内结束了全部法庭调查和辩论,比所有人预想的都要快。审判长给出的理由是——“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控辩双方对基本事实无争议。法庭将在合议后择期宣判。”但陆鸣知道,真正的原因不是事实清楚,而是审判长不想让审判庭变成沈玉麟案的翻案现场。沈玉麟案应该由最高检去翻,由省纪委去翻,由历史去翻,而不是由一个审杀人案的预审庭来翻。审判长能做的只有一件事——依法审理沈若棠的杀人行为,同时给沈玉麟案的证据留出进入司法程序的通道。他做到了。
法槌落下,休庭。
陆鸣从旁听席上站起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手在发抖。不是愤怒的抖,不是恐惧的抖,是某种被压抑了太久之后突然释放的生理反应。沈若棠在被告席上看了他一眼,嘴角动了一下——不是笑,是一种极淡的、几乎看不出来的表情,像是在说“没事”。
她被法警带着走出侧门的时候,陆鸣追到门口。
“沈若棠。”
她停下来,没有回头。
“我答应你的事,我会做到。”他说。
“你答应过我很多事。”她侧过头,露出半边脸,鬓边白花在走廊昏暗的光线里白得耀眼,“你说过你要给我看那封遗书。你做到了。你说过你会把碗还给郭景文。你做到了。你说过如果审查程序不走到底,你就跟我一起——但这是法庭,不是程序。法庭上有法官,有检察官,有辩护律师,有旁听席。没有你跟我一起的位置。”
她说完就跟着法警走了。走廊尽头通往羁押室的铁门被推开又关上,发出沉闷的咣当一声。
陆鸣站在走廊里,看着那扇铁门。老周从后面走过来,递给他一杯热茶。他把茶接过来没有喝,只是攥在手里,让滚烫的杯壁熨着手掌。
“萧振国刚才在走廊那头跟审判长单独谈了大约十分钟。”老周压低声音,“谈完之后审判长的脸色很凝重。我问萧振国谈了什么,他没说。但他给我看了一样东西。”
“什么?”
“省纪委今天早上发到专案组的一份函件。函件上说——郭景文在被留置审查期间,主动交代了十几个同案人的下落。其中三个在省厅任职,两个在省政法委,还有一个在京城中央部委。省纪委已经对省内的五个人同时启动了双规程序。今天早上六点,五个人全部在家中被带走。”
陆鸣转过身来。
“那剩下的京城那个呢?”
“最高检直接去人了。不在办公室里抓人,是在开会的时候。那个人正在主持一个关于‘建国以来政法工作成就’的报告会,最高检的人在会场门口等他,等他做完了报告,当场宣布对他进行立案审查。”老周点了一根烟,深深吸了一口,“他在八十多人面前被带走的。全场鸦雀无声。”
陆鸣靠在走廊的墙上,慢慢地把茶杯送到嘴边。水已经温了,但他还是一口一口地喝下去。窗外的南华市正在接近中午时分,阳光从云层缝隙里倾泻下来,落在法院灰色的屋瓦上,落在门口那两棵掉光了叶子的梧桐树上,落在一群还聚在门口没有散去的人群身上。
那些人里有记者,有特赦人员,有普通市民。他们在等宣判的日期。没有人知道下一次开庭是什么时候,但所有人都在等。
而陆鸣也在等。等的不只是宣判的日期。等的是那个鬓边别白花的女人,在铁门后面,第一次对他说出了她没有说出口的话。她说“没有你跟我一起的位置”——不是拒绝,是在推开他之前给他留了一个位置。那个位置不在审判庭里,不在程序里,不在法律条文里。它在程序之外,在所有公权力都覆盖不到的地方——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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